招标采购科负责食科院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代表食科院对外行使招标采购人职权。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招标采购管理机制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招标采购相关法规,负责建立、健全院招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招标采购项目申报工作。负责纳入省政府集中采购与招标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对委托招标项目相关资料的收集、审核及上报工作。
3.负责招标采购方式和机构的选择工作。负责配合需求部门组织专家论证会,选择招标采购方式和代理机构工作。
4.负责招标采购执行工作。负责组织拟定招标采购合同,负责确定招标采购财务支付方式(商务条款由办公室负责审核、招标参数由申请采购部门负责拟定);负责自行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
5.负责协助办理招标采购财务支付工作。负责制定履约保证金、质保金设定比例及督促中标单位按时缴纳并按约返还工作;负责制定招标采购项目付款计划;负责协助需求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完成验收以及支付工作。
6.负责招标采购过程评价工作。负责前期招标采购潜在供应商资质审核和确定,后期全面监控供应商履约情况和服务能力评价工作;负责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逐步建立、补充、优化试剂耗材品牌价格数据库。
7.负责招标采购科印章印鉴管理工作。负责招标采购科印章刻制申请、使用、备案、印鉴归档等工作。
8.负责招标采购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招标采购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科室官网内容的编辑、更新工作;负责本科室的安全责任工作;负责制度建设、日常考勤、对外沟通及协助其他部门做好行政事务等日常管理工作要求的落实。
10.负责改革创新工作。负责按照最新的政策和要求,对招标采购流程、规范招标采购制度等承担的所有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机制进行优化、完善、创新。
11.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